山西晋中煤矿1人死亡迟报事故!班组长违章指挥自己被撞死亡!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8 分许,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峪沟煤业)南翼集中轨道下山溜煤眼南 101 米处发生一起一般其他事故,造成 1 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 147.06 万元。事故发生后,矿方迟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5 年 11 月 27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组织介休市人民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了鑫峪沟煤业“11·26”一般其他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聘请 2 名专家参与,并邀请介休市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查明了事故迟报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责任和迟报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及迟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本起事故共对 16 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其中鑫峪沟煤业 9 人,鑫峪沟集团 5 人,介休市应急管理局 2 人。鑫峪沟煤业井下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 1 人遇难,给予鑫峪沟煤业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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