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娇姐
26-06-22 18:17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很多老年人在生前都有机会立个正经遗嘱,但是因为舍不得钱、缺乏法律意识,往往就在家自己胡乱写一个文字性的东西,按对遗嘱的想象写好了这个文件,还当宝贝似的捂在手里/交给子女,以便死后遗产分配按自己的意思得到履行。

但是,往往这个“遗嘱”根本算不上是遗嘱,只能算文字,不是所有文字都叫遗嘱。

比如最近娇姐拿到一个“遗嘱”,内容写的大体意思是:我死后,我的财产,由某某支配。
啥财产?哪些财产?啥叫支配?

所有继承人都知道老人原本是啥意思,想把遗产留给某一个继承人,可就是不认可这玩意是遗嘱,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死去的老人毫无办法,不可能跳出坟头说明白到底啥意思,持有“遗嘱”的那个继承人也没办法证明这就是把遗产归他一个人继承的意思。

这种“遗嘱”,写了等于没写,反倒给子女们增加矛盾,打成一粥。
老人不写这玩意儿,死后遗产直接按法定继承,事情还简单些。
好家伙,现在多个“遗嘱”,这继承人们不得往死了打。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