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
26-06-22 18:00 微博认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件速递#
【线上售出宠物“概不退款”,合法吗?】青岛王先生刷社交平台看中上海某宠物店一只约克夏幼犬,线上看照看视频谈好1.6万元,航空托运到家;收货次日就发现毛色落差大、频繁挠痒还有皮肤病,提出退货愿自付运费,宠物店一句“宠物售出概不退款”硬拒。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明确:这属于网络远程购物,买家依法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售出概不退款”属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应认定无效。 http://t.cn/AXS49V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