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
26-06-22 17:58 微博认证:每日商报官方微博

【#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索赔10万# !律师: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标识,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大......】经营 “橘子宾馆” 的冯女士近日发布视频,称自己遭遇了同款维权诉讼,连锁酒店企业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她诉至法院,索赔金额高达 10 万元。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钟云帆律师认为:
从法律层面看,二者读音完全相同,语义指向类似事物,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标识,且均从事住宿服务,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权情形。桔子酒店确实有起诉的权利,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大。http://t.cn/AXS49z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