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冰#
陈冰本人被指控深度参与了其家族涉及的虚假诉讼、诈骗、侵吞国有资产及“套路贷”等多起重大案件,并被多家受害企业及举报人列为共同犯罪嫌疑人。
一、核心指控案件:保亭华唐风情街案(侵吞国有资产)
这是陈冰被指控最直接、性质最严重的案件,涉及价值过亿的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直接接收人:2013年,陈冰以6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保亭县风情街项目中的5栋房产(共计17608.62平方米)。然而,该交易被指控为陈嘉新(陈冰之父)通过“套路贷”控制项目公司后,将价值过亿的资产低价转移给女儿的虚假买卖。
•虚假诉讼与仲裁:在交易完成后仅一个月,陈冰便通过申请仲裁,与被其父实际控制的项目公司达成调解,迅速将上述房产确权登记至自己名下。举报人指称,这是父女配合,利用司法程序将非法占有合法化的关键一步。
• 资金流转嫌疑:保亭县公安局的调查记录显示,涉及该案的6000万元资金在流转后,最终通过多道转账回流至陈冰父母及家族员工账户,陈冰的个人账户被指是资金回笼的关键节点,其参与虚假转账的行为涉嫌犯罪。
二、嘉华公司纠纷案(虚假诉讼诈骗6亿)
陈冰在另一宗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虚假诉讼案中,同样扮演了核心角色:
•共同买方与原告:2010年,陈冰与父亲陈嘉新作为共同买方,与海南嘉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涉及92套商铺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举报人童兴指控该契约系陈嘉新利用空白合同编造的虚假交易,陈冰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虚假诉讼受益人:2011年,陈冰与父亲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户。2012年,法院出具调解书,将92套商铺中的46套直接过户至陈冰名下。她因此被指控为虚假诉讼的直接行为人和最大受益人。
•套取银行贷款:在获得房产后,陈冰与父亲将全部92套商铺抵押,合计贷款1.4亿元。
银行流水显示,陈冰作为共同借款人,直接获得了5000万元的放款,随后资金被指用于家族其他运作。
三、其他指控与司法状态
• 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在海南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联名控告书中,陈冰与其父母被明确列为“被控告犯罪嫌疑人”,指控其参与长期从事“套路贷”、虚假诉讼、诈骗等犯罪活动。
•法院公告“下落不明”:因涉及多起纠纷案件(如嘉华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排除妨碍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等多地法院曾发布公告,因陈冰及其父母“下落不明”,依法向其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案件处于缺席审理状态。
•扫黑办介入关注:据调查记者报道及多方信源,陈嘉新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已引起全国扫黑办及海南省扫黑办的关注,案件性质可能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陈冰作为核心成员被深度卷入其中。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主要源自受害企业实名举报、调查记者报道及网络公开的法律文书与舆论梳理。指控内容详实且有多方信源交叉印证,但截至2026年6月,陈冰本人尚未就上述刑事指控做出公开回应,相关案件的部分细节仍处于司法程序或调查阶段,最终定性需以司法机关的官方通报为准。 http://t.cn/AXS46d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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