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征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在理论研究、办案实践方面的优势作用,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政策制定、争议处理和队伍建设水平,推动我省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省人社厅面向全省征选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符合资格条件、有意愿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于6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省人社厅。
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精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具备民法典、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专业背景,熟悉劳动人事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等政策规范;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愿意投身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恪守学术诚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须长期从事调解实务工作,擅长矛盾沟通疏导、纠纷居中调和,能够精准把握争议症结,有效促成双方达成合意化解纠纷,具备独立处理各类调解事项的专业能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须深耕仲裁办案一线,案件处理经验丰富,可独立研判复杂案情,依规依法办理仲裁案件,妥善处理各类疑难争议事项。
主要职责包括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即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基础理论和重点课题研究,分领域收集整理典型案例,梳理政策适用要点,做好案例汇编与经验总结;提供政策咨询论证,参与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领域政策制定、制度论证、修订完善与业务研讨工作,为政策落地、业务推进提供专业咨询和意见建议;参与疑难案件处置,参与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协助做好舆情和风险化解,提升争议处理质效;开展政策培训宣传,参与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和专题宣讲等任务,开展普法维权、助企服务、劳动用工指导等工作。
我省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国有企业,驻豫有关律师事务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社会治理工作部等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省人社厅将秉持平等、公正、择优原则综合评审,确定专家名单,并在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据悉,省人社厅对决定聘任的专家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业务研讨、学习交流和专项培训;根据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开展年度考评,并将考评意见反馈至其所在单位。
(记者 陈微娴)http://t.cn/AXS4hA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