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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以来,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密集查处了一批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本期梳理近期真实案例,给大家提个醒。
🛫 机场净空区“黑飞”,行拘!
2026年6月2日,深圳一房产中介郑某在明知涉事空域属于宝安国际机场净空管控区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升空航拍房源。虽未造成航班事故,但郑某仍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警方提醒:机场净空区是禁飞“高压线”,一旦查实即面临行拘。
🏫 中高考考点“黑飞”,2分27秒被查!
2026年6月7日高考首日,湘潭楚某为拍商家送考视频博流量,在未实名登记、未申报飞行计划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在距离考点门口不足20米处飞行,仅2分27秒即被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飞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中高考期间各考点周边实施临时空域管制,切勿因“拍个纪念”触碰红线。
🚣 龙舟竞渡限飞区擅飞,当场查获
2026年6月16日,桃江县王某在龙舟竞渡活动现场,未按规定完成管控空域飞行报备,擅自在赛事划定限飞区域内多次操控无人机飞行,被现场民警当场查获。王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重大群众性活动现场均划定临时限飞区,飞前务必查看通告。
📈 城区超高飞行+人流密集区,两人被罚
2026年6月10日,绥德县两名当事人未办理实名报备、未申请飞行许可,私自操控无人机在城区沿街路段上空飞行,飞行高度突破120米法定上限,且涉事区域车流、人流密集。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城区上空电磁环境复杂,一旦失控坠落极易砸伤路人。
🌾 农用无人机也要实名登记!
2026年6月3日,桑植县村民陈某使用农用无人机吊运木材,但该无人机未在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机身未张贴二维码。不少人误以为农用无人机无需登记,这是严重认知误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处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所有无人机均须实名登记。
🧑 未成年人“黑飞”,监护人受罚
2026年5月,盂县吴某多次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超高操控无人机飞行。鉴于吴某系未成年人,民警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依法对其监护人作出罚款处罚。家长务必管好家中未成年人的无人机设备。
📋 法律依据速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2026年施行) :违规飞行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未实名登记飞行,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51条: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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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各地公安机关通报的2026年6月真实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