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大学那会儿,淘宝的广告在北京地铁门上贴得到处都是,我还亲自试水,在上面帮前男友买了一个二手手机,只是选择了线下交易。
我当时觉得这种网店的形式挺好的,就想开个淘宝店卖情趣用品(买卖双方不见面,很利于保护双方隐私),但后来我觉得这样做很“丢人”:我堂堂一个女大学生,居然要去卖情趣用品?
当时是电商的起步阶段,我在淘宝上挂了个用过的包、挂了一些羊粪球,都能轻松卖掉或有很多人询问.......现在回头看,我丢掉的哪里是脸?丢掉的可能是我人生里第一个低成本进入电商的机会窗口。
择偶黄金年龄,我在相亲网站注册了账号,《我们约会吧》《非诚勿扰》等相亲节目的编导找上门,我又觉得“上电视找对象很丢人,被领导和同事们看到会怎么想”,选择了婉拒。然后,我眼看着一批又一批的人,靠着当初我觉得“丢人”的曝光,被看见、被记住、有了自己的路。
再后来,采访、演讲等电视露面的机会也陆续来找过我的,但因为我觉得自己长得不够好看,继续推掉。
等我终于从类体制内单位辞职,等我觉得这些事儿不算丢人、想重新站到镜头前的时候,发现门口已经排满了人——比我年轻、比我不怕丢人、比我豁得出去的人。
当初我觉得丢人的每件事,后来都成了别人起飞的台阶。
早知道有朝一日我也需要靠知名度生活,当初我或许就不那么矜持了。当然了,如果不是经历了这些事情,我可能也打不破这个茧。
顿时感慨:羞耻感是把普通人钉在底层最大的枷锁,而成大事者早就戒掉了它。
当年,苏秦被骂到抬不起头,最后佩六国相印;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睡猪圈当奴隶,最终雪耻。他们不是不要脸,是目标足够大,大到羞耻感排不上号。
现在,有人想做自媒体,但一直在那纠结露不露脸、怕被熟人刷到,或是工作场合不好意思加老板微信,但其实......真正能成事的人,眼里只有时机和路径,没有“丢不丢人”。
戒掉羞耻感的秘诀很简单:目标清晰到足以覆盖一切杂念。 脸不是别人给的,是你做成事之后自己画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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