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公安
26-06-22 10:02 微博认证: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藏枪家中还拍照炫耀!顺庆一男子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查
顺庆男子私藏枪支不但不上交,反而拿出来借给朋友拍照炫耀,最终被警方查获......近日,顺庆区公安分局荆溪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犯罪嫌疑人周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久前,荆溪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涉案嫌疑人田某手机中存有手持枪械的照片。这一异常情况引起民警高度警觉,立即展开溯源调查。经进一步工作,民警确认照片中的枪支系周某所有,遂果断出击将其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现场查扣涉案枪支。经调查,该枪支系周某已过世的爷爷遗留。数月前,周某出于炫耀心理,将这支火药枪交给朋友田某等人持械拍照,之后又藏匿于家中,直至被民警查获。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自制火药枪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办案民警介绍,周某明知我国枪支管理法规严禁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却拒不主动上交,长期在家中藏匿保管,用于玩耍、炫耀,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枪支已被依法收缴,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中如有遗留、捡拾的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切勿心存侥幸。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