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REAL-Jason 曹真老师公开表示,肯德基发布的一条广告并非由他录制,却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AI合成了他的声音。相关广告随后被下架,但声音从哪里来、由谁制作、是否取得过授权,目前仍没有公开说明。 http://t.cn/AXS2AWxf
支持曹真老师维权。AI声音的使用规则其实很简单,没有本人授权,AI就别想用别人的声音。
如果情况属实,肯德基就可能涉嫌AI声音侵权。
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已经明确了这类使用的授权边界。
该案中,配音演员曾接受委托录制有声作品,相关公司也对录音制品享有相应权利。原始录音并非盗版,相关公司也并非完全没有授权。
问题在于,原有授权只覆盖录音制品的制作和使用,没有包括提取配音演员的声音特征进行AI化处理,更没有包括制作能够持续生成新台词的声音产品。
法院最终认定,对录音制品享有权利,不等于取得了将配音演员声音AI化使用的许可。未经本人同意,将其声音用于AI处理和后续商业使用,仍可能侵害声音权益。
这和购买电子书是一个道理。
购买一本电子书,获得的是阅读和平台约定范围内的使用权限,不会自动取得复制、改编、拍成短剧或者投入AI训练的权利。
即使取得了作品的一项版权许可,也要看合同具体授予了什么。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不等于同时取得改编权;取得改编权,也不当然包括AI训练和其他商业化使用。
买到录音,也不等于买到声音克隆权。
原始录音来源合法,只能说明取得录音这一步可能合法。后续能否用于AI训练、声音生成和广告投放,仍然取决于本人是否作出过明确授权,以及授权是否覆盖具体的使用方式、使用主体和商业场景。
认定AI声音侵权,也不要求每个路人都能当场喊出配音演员的名字。
北京互联网法院明确,在具备可识别性的情况下,自然人的声音权益可以延伸至AI生成声音。只要一般公众或者相关领域公众能够根据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将合成声音与特定自然人联系起来,就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可识别。
对职业配音演员来说,熟悉其作品的观众、游戏玩家、动画受众和行业从业者,都可能属于相关领域公众。
否则只要一个人没有红到全民皆知,他的声音就可以被免费拿去训练、克隆和投放广告。
品牌当然可以根据合同向代理商、制作公司或者AI服务商追责,但消费者看到的是肯德基官方发布的广告,广告带来的商业利益最终也归属于品牌。
对于一条正式投放的商业广告,品牌至少应当核验声音是否对应特定自然人、原始录音从哪里取得、已有授权是否覆盖AI化处理和商业广告使用,以及配音演员本人是否同意。
配音演员提供的也不只是念完几句台词所花费的时间。
一套能够被观众识别的声音,背后是长期训练形成的音色、语气、节奏、咬字方式和表演能力,也承载着稳定的职业识别度和商业价值。
过去品牌想使用一名配音演员的声音,需要找到本人、谈价格、签授权、完成录制并支付报酬。
现在通过AI提取声音特征,可以让一个人持续说出自己从未说过的话,推荐从未合作过的产品,参与本人完全不知情的商业宣传。
品牌利用一名配音演员长期形成的声音辨识度获得广告效果,就应当取得与AI化处理和商业广告使用相匹配的明确授权,并支付相应报酬。
肯德基现在需要说明的是,这段声音究竟从哪里来,相关授权是否覆盖AI化处理和商业广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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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