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国外的事情,#歌手歌曲遭AI训练发文怒斥#,但国内对这一块只会更糟糕……更泛滥……
美国R&B歌手SZA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她发现有AI平台利用她238首歌曲进行模型训练。
但我发现这次的不同之处在于:未发行作品的外泄。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AI训练“偷”作品,侵权吗?
结论其实很明确,我说个案例。
2025年11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上海首例AI大模型著作权侵权案。
案件中,用户截取《斗破苍穹》动漫角色图片训练AI模型并公开发布。
法院认定:以商业使用为目的,在模型训练中再现在先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侵害了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判令侵权用户赔偿5万元。
这就意味着,把作品“喂”给AI,本身就是对作品的复制,而这种复制,未经许可就是侵权。
另外,SZA事件还涉及声音本身的法律保护。
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已明确: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对录音制品的授权不等于对声音AI化的授权。
这意味着,音乐人面对AI侵权时,可以同时主张著作权和声音权两条法律路径。
回到我最初说的,SZA事件最害怕的一点,不是已发表作品被训练,而是未发行的新歌被外泄。这已经超出了传统版权侵权的范畴,暴露出更深层的问题:音乐人的云端存储、内部Demo库、甚至私人设备,都可能成为AI公司“偷跑”数据的入口。
如果泄露源头是内部人员或第三方服务商,那么除了著作权侵权,还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侵权——未发行作品往往承载着艺人下一阶段的风格转型、商业企划,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非法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主张损害赔偿,甚至请求法院颁发禁令。
只是现实中,数据泄露的溯源取证极为困难,这才是创作者真正的无助之处。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