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6-21 14:44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真是求求各位别再拿C位说事儿了。其实,大部份艺人现阶段已经不在乎甚至不需要在乎这种事情了。

#辛芷蕾方否认抢C位##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恶意截帧这件事,法律怎么看?

辛芷蕾事件的特殊性在于,造谣者用的不是凭空捏造的文字,而是真实存在的视频画面——只是经过了"选择性截取"。

这在法律上有个专门的判断标准:是否构成"歪曲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诽谤的核心是"捏造事实"或者"歪曲事实"。

截取的画面本身是真实的,但你通过选择性地截取、去掉前因后果、配上引导性文字,让公众产生了与事实不符的认知——这就属于"歪曲事实",构成诽谤。

真实不等于全面,片面的真实同样可以是谎言。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