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评SRB
26-06-21 14:37

【赵思渊谈明清江南土地制度中的国家与市场】

提起明清的土地与赋税,很多人最先想到的是中学课本里的“摊丁入地”,通常被解释为“把人头税摊进土地税,废除了延续两千年的人头税”。但在社会经济史研究中,事情远比这复杂。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教授赵思渊新著《协同演化:清代江南的赋役制度与土地市场》指出,“摊丁入地”其实是一场漫长制度演变的尾声——早在十六世纪江南就有一系列“一条鞭法”精神的改革,到明末清初,“丁”的主要内涵已是依土地核算的纳税单位,雍正时不过是把“地银”与“丁银”在会计上归并为“地丁银”而已。

在专访中,赵思渊从“一条鞭法”“摊丁入地”谈起,也细致解释了“一田两主”这一陌生却广布各地的现象。他将“田底”“田面”视作土地产权的“股份化”:承担赋税、获少额田租的“田底”保留业主身份,不担赋税、获大额田租的“田面”则更易流转交易。如此一来,江南小民便能以较低成本灵活参与土地经营、优化资产配置。他还谈到契约中的“找价”“尽先问过亲邻”等习惯,如何在市场理性与儒家伦理、道义经济之间游走。

为何屡经改革,士绅仍在赋税中享有事实上的特权?赵思渊指出,清代士绅并无制度层面的正式优免,但赋税缴纳的中间环节——附加费用、银色折算、“踢斛淋尖”、银钱比价等——给了他们巨大的议价空间,而被拒付的负担往往转嫁给无议价能力的普通农户。所谓“大小户”,强调的正是地方社会中非正式却可累积的政治优势。

书名特意采用“土地市场”而非以往的“地权结构”,也用“协同演化”而非“互动”“因应”来描述赋役制度与土地市场的关系。赵思渊借演化生物学的比喻强调:两种体系各有内在演变逻辑,“相关”不等于“因果”,而大环境会筛选哪些行政实践与经济决策能稳定延续。书末“刚毅南巡”一章,则揭示了这套国家与市场体制在晚清内外压力下的困境,以及常熟青年士绅试图以“农学会”重构财税关系的那条最终未能实现,却仍有启发意义的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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