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彭山
26-06-21 14:31 微博认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酒驾、超员、超载“零容忍”!彭山公安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交管支队直属五大队联动各辖区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现将彭山近期查获酒驾、超员超载重点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6月11日,交管部门在老彭谢路一公里300米处查处郑某某,其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现场酒精检测含量为58mg/100ml,该人员曾因酒驾被处罚,本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两年的处罚。

案例二
6月12日,谢家派出所在谢家街道谢义路查获李某某,其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酒精检测含量为24mg/100ml,该人员此前存在酒驾处罚记录,属于再次饮酒驾驶。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两年的处罚。

案例三
6月13日,交管部门在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查处驾驶人张某,其驾驶的川EH5**黑色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核定载客6人,实载9人,超员比例超50%,属严重超员,交警依法对其记6分、罚款200元,并现场开展安全教育、监督其将乘车人员安全转运。

案例四
6月13日,谢家派出所联合交管部门查处2起货车违法载人、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代某某驾驶川Z53***轻型货车,核载2人、实载8人;王某某驾驶川ZWU2**轻型货车,核载2人、实载10人,二人各被记3分、罚款500元,民警现场开展驾乘人员警示教育,并责令分批次将人员安全转运。

案例五
6月14日,江口派出所在环湖东路巡逻查处王某某,其驾驶川ZW***5轻型多用途货车,从永丰村搭载务工人员前往顺江村,车辆核载5人、实载10人,超载100%,民警依法处罚并督促驾驶人分批次转运乘车人员,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守法出行,不抱有侥幸心理,杜绝酒驾、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守护交通道路安全,让出行更平安。
@眉山政法 @眉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