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
26-06-21 14:00 微博认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悬空”了十几年的业委会,终于落地了】一份由业主委员会申请执行的卷宗就摆上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案头。案情不算复杂。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老刘应当从小区物业所在单元楼的三楼、四楼搬离。期限届满,老刘未主动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实地走访后意识到,这几间房子的腾退,远不止是“把东西搬走”那么简单。它牵动的是一个小区的心脏——业委会的正常运转,是几百户居民对“家门口服务”的殷切期盼…… http://t.cn/AXSZca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