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敖呜
26-06-21 08:52

“自然和自由这两个分离的领域之统一其实并不是一知识之对象,而只是一信仰之对象而已。因此,一个一元的哲学是不可能的。我们将永远无法理解,同一个存有(即是说"人类")如何能够同时是一自然之产物(a creature of nature)而却又能参与一超自然的道德秩序。我们亦无法理解,除了道德意识能够命令我们在一冥顽的(indifferent)或者是不因人而益损的(resisting)自然之中仍要服从其道德意识的律则以外,还有那一种"类同性"("Sameness")能够把这对立的领域连接起来。我们将永远无法从一个一元的观点去构想此一二元论之理由。人类的道德意识要求他相信两个领域之间存在着一终极的统一性(要不然他将甚至无法行动,甚至更无法期待道德行动将有其道德上之后果),但是他的世界观却必须根植于领域之间之二元论上。只在自然与自由间存在着分离的这一条件下,我们才能为道德之努力与行动发见意义,而只在我们能发见这一意义之条件下,所谓世界观这一词语才具有意义。依据康德,只当人类之行动为有意义时,世界才有意义。"世界之意义"并不是一理论概念,而是一实践概念。因此,哲学上的二元论乃是谈论存在之终极意义的这一问题的先决条件。
在一个被一元地诠释的世界中,一切规范与目的、规则与目标都将变得没有意义。结果,这样的一个世界自身亦将失去其意义;它将永远无法满足人类对意义之渴求。这样的一个世界,甚至根本没法提供任何线索去解释吾人类自身之存在这一个谜,无法解释因何吾人类对吾人自身一直存在疑惑,无法解释像吾人类如此这般的存有到底是怎样地可能的。这样的一个世界实在很难滋生出任何哲学。诚然,只当世界对于我们产生意义时它自己才有意义,只当吾人的意志的生命是有意义时世界才具有意义。因此,一原始的二元性(duality)必须存在着,作为道德之必然性。只有一种二元性是合乎道德意识的﹣﹣这即是开始与终结之二元性,即一个意志之出发点与一个意志能趋向努力的点之二元性;也即实然与应然之间的二元性;也即是实在的(the real)与理想的(the ideal)两者之间的二元性。——克朗纳”

发布于 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