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雪芹披阅增删”——是为石头撰《石头记》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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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并不是曹雪芹,而是“作者自云”之作者。是“作者自云”之作者,为石头撰《石头记》负责之体现。
注明“雪芹披阅增删”之背景如下: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注明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注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三、自称“在下”者,注明空空道人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看见一块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故而抄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也是对石头撰《石头记》负责。
四、自称“在下”者,注明孔梅溪题曰;注明吴玉峰题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也是对石头撰《石头记》负责。
五、自称“在下”者,注明“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也是对石头撰《石头记》负责。
六、由于自称“在下”者,对石头撰《石头记》负责,故《石头记》只有“按那石上书云”,而没有“按”那《情僧录》书云;而没有“按”那《风月宝鉴》书云;而没有“按”那《红楼梦》书云;而没有“按”那《金陵十二钗》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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