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1 04:18

《道德经》“去彼取此”

在现代汉语语句“学校和家长都应该对此负责,前者(学校)没尽到保护义务,后者(家长)没给予充分关注”中,“前者”、“后者”用在提到两个事项的语句后,分别指第一、第二事项,在英语里分别是the former、the latter,法语里是le premier、le second或dernier(暂不考虑阴性形式)。另外,法语中还有celui-ci与celui-là,字面意义分别是“这个”或“此”、“那个”或“彼”,分别指前文中离当前位置较近与较远的词项,由于它们用在提到两个事项的语句之后,因此分别相当于“后者”、“前者”。

《道德经》在十二和七十二章中两次出现“去彼取此”,它是否可理解为(非常字面地翻译)“摒弃前文中与此处较远的那种东西(‘彼’)、保持前文中与此处较近的东西(‘此’)”?如果能,它就与法语的“彼”、“此”的意义和用法高度相似了!很遗憾,从《道德经》这两章的上下文语义看,“彼”、“此”刚好相反:两处的“去彼取此”都在讲摒弃后者、保持前者;因此,后者反而是彼,前者才是此。

《道德经》十二章(原文与白话翻译按道德经网http://t.cn/AXyeKBhx )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最后一句翻译为“因此,圣人但求吃饱肚子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所以摒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安定知足的生活方式。”

评:其中,“腹”代表仅仅“为腹”的、内在的安定知足,“目”代表外在的、物欲的诱惑和贪婪盲从。“去彼取此”中“彼”指外物的引诱,“此”指内在的安足。在语言中,“彼”比“此”更远,正与外物比内心更远相符。“彼”、“此”与前文词项的顺序完全无关,它们的意义有关这个*世界中的事物*与说话人的距离,而不是*语句中的词项*与语句中的当前位置的距离。

七十二章(道德经网http://t.cn/AXShWcKc )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白话:“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评:“彼”指两个并列短句中的两个词组的后者,“自见”(“自我表现”)、“自贵”(“自我表现”),而“此”指前者,“自知”、“自爱”。假如按十二章的理解,可以说“彼”远、“此”近,那么自我表现、自显高贵较远,而自知、自爱更近吗?大概这是因为表现高贵是做给外人看,而自知、自爱无需他人,前者称“彼”、后者称“此”,毕竟他人比自己离自己更远。有点牵强,但还是有一定道理。不过,这个白话翻译用了“后者”、“前者”两个词,这是误导性的,因为它们让人感觉“彼”、“此”二字有关语句中词项的位置。

总结:“去彼取此”的“彼”、“此”分别指它们的所指离说话人距离较远、较近的事物,与前述语句中的词项位置无关,因此不对应现代汉语的“前者”、“后者”或“后者”、“前者”。我们甚至可改动老子原话将前句中两词组的位置互换而不影响“去彼取此”,比如,“是以圣人不为目而为腹,故去彼取此”,“圣人不自见而自知,不自贵而自爱,故去彼取此”,其中“去彼取此”不可改为“去此取彼”。当然,假如老子真这样写了,我们今天也许会将“彼”理解为“前者”、“此”理解为“后者”,因为这样的理解就跟按它们的所指离人的距离的理解重叠了。

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