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抠脚王
26-06-21 02:30

围观和经历了不少同人圈大大小小挂人反挂一类的事,感觉有必要给一些毫无法律意识的厕妹普个法。
1、qq空间如果不是私密(仅自己可见)那就属于公开场合,好友群体属于广义“公众”。
法院判例观点:好友无保密义务,内容一旦被好友转发扩散,传播后果由发布人承担。
在qq空间发侮辱、造谣、不实信息,等同于在全网公开发布,需承担名誉侵权、治安甚至刑事责任;
哪怕设为仅好友可见,发布辱骂、造谣内容,一样属于在网络平台传播违法信息,不能以“只有好友能看”免责。
只有账号仅本人能访问,属于受《民法典》保护的私密数字空间,他人非法窥探、盗取内容构成侵犯隐私权。

2、群聊是否算公开场合
只有一对一私聊(2人对话)
仅双方可见,属于私密交流。单纯互骂一般不认定“公然侮辱”,很难构成名誉侵权。
≥3人群聊
存在第三人旁听、见证,满足法律上“公然”的构成要件,属于广义公开传播空间。
不存在“我的小群随便说”的免责理由
哪怕只有5个人,只要多人在场贬低、造谣、发他人隐私,都属于在网络公共空间实施侵权,可要求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治安拘留甚至追究侮辱、诽谤刑事责任。
群成员没有法定保密义务。
法院普遍认定群聊具备公开性,侮辱诽谤依然要担责。

3、在公开场合“挂人”时没有打码网名是否有错

只露出对方QQ昵称、QQ空间ID(网络账号名称),不打码一般不侵权
QQ昵称、网名、账号ID是网络对外公开标识,对方自己主动用这个名字在空间发布造谣内容,属于主动对外公示的身份符号。
为了证明“这条谣言是谁发的、澄清自己”,完整放出造谣截图、保留对方网名,属于维权必要手段,符合比例原则,法院基本不认定侵权。

但一旦出现真实身份信息不打码
例如:对方真实姓名、学校、单位、住址、手机号、微信/支付宝实名。 对方真人照片、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信息。
就属于会被认定侵害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需要删帖、道歉甚至赔偿。

总之,一切3人以上可见的地方皆为公开场合,至少是有暴露风险的场合,请谨言慎行。

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