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孩哭诉老板在工作群侮辱自己#今天这个案子,不用看卷宗,光那句“等着找老头包养啊”,我就知道这老板在法律上已经输了一半。#律师说法#
先说说这句“玩笑”到底什么性质。
一个40来岁的饭店老板,在一个几十人的工作群里,对一个16岁的小姑娘说“不努力找老头包养,下得去嘴吗”。然后事后来一句“开玩笑”。我告诉你,法律上不认这个。
工作群是什么?是职场空间,不是酒桌。老板的每一句话都带着管理者的权力压迫感。这就好比领导在全体大会上点名说你“不正经”,然后说是活跃气氛——你信吗?
法律上怎么定性?三条线全踩了。
第一,名誉权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写得清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在一个工作群里公开对一个未成年女孩说这种话,贬低人格、损害社会评价,没跑。
第二,侮辱行为。把女性的情感经历和“包养”挂钩,这不是调侃,是对人格的践踏。司法实践中,微信群辱骂他人被认定侵权的案例比比皆是。
第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6岁的孩子刚踏入社会,法律给了她特殊保护,老板倒好,上来就是一盆脏水。
再说工资的事。
老板说女孩迟到25天、提前离职,所以扣了1000多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写得明白,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付清工资。克扣工资,得有合法依据。迟到扣钱可以,但得有考勤记录、有规章制度、扣款比例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老板扣了1000多,占多少比例?这个账,仲裁庭上得算清楚。
更关键的是——女孩是被老板的侮辱言论逼走的,这属于被迫离职,不是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扣工资,法律不支持。
最后说句实在话。
劳动仲裁能解决工资问题,但解决不了那个16岁女孩心里的伤。她以后想起第一份工作,记住的不是学会了什么,而是被老板在工作群里当众羞辱。这种伤害,仲裁裁决书写不出来。
给所有打工的孩子一句话: 遇到这种老板,保留截图、录音,去劳动监察投诉,去仲裁。法律站在你这边。
给所有当老板的一句话: 别把没教养当幽默,别把权力当资本。你对员工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http://t.cn/AXSPoa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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