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译crazy
26-06-20 11:02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诬告强奸赔偿2000#看完判决满心不解,诬告成本未免太低。
从法条看,捏造强奸报案,主观明显意图让老板承担刑责,本就符合诬告陷害罪的基础要件,仅因警方未对老板采取强制措施,就认定不满足“情节严重”,只走民事名誉侵权,惩戒力度严重失衡。

现实层面,一场虚假报案耗费大量警力核查,当事人职场声誉、生意口碑遭受不可逆打击,事业、社交长久受污,区区2000元赔偿根本弥补不了损失。对比多起同类判例,只有被诬告人被拘留、精神崩溃才会刑事立案,多数报假性侵案件仅行政拘留+小额赔偿,惩戒尺度偏轻。

如今不少人抓住追责门槛高的漏洞,拿性侵诬告当谈判筹码,肆意透支司法公信力。建议细化诬告陷害“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捏造强奸这类重罪报案,即便未羁押当事人,也应酌情启动刑事追责,提高民事赔偿上限,抬高诬告代价,守住司法与普通人名誉的底线。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