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笑但又极其常见的一个逻辑:
我先打了你,但你不能打我,因为你主张“不要打人”,而我也是人,你打我就是虚伪双标。
但不同的身份立场,在具体事件上所负的自我论证、自我反思责任就是不一样的啊。
A群体以净化社会风俗的名义攻击B个人及B所属的C社群。
D、E、F、G、H个人出来支持B。I、J个人围观并发表意见。
D表示B的表达我喜欢,你不许攻击B。
E表示每个人都有表达自由,不要随意攻击别人。
F表示A群体中大量个体自己的行为也不符合其主张,要净化风俗先从自身做起。
G表示我们C社群的人都觉得B没问题,你不是这个社群的就滚。
H把A群体中的某些个人举报了。
I表示不了解B和C,但是A群体也攻击过我,我无条件站在A对面。
J表示两边都是脑残,闹麻了,不过看人打架挺有意思的哈哈哈。
此时A群体对面存在一个明确的对立阵营吗?
并不。
存在的只是“B个人与C社群被A群体以公共名义攻击”这件事引发的反应。
如果D、E、F、G、H、I可以称为联盟,那它也是一个极其松散的联盟,其主张仅仅是“反对A群体攻击B”而已。有些人是出于私人情感,有些人怀抱价值主张,也有人纯粹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借机攻击别人。
H和I的行为可以用来证明E是虚伪、不理智的吗?不能。因为H和I本来也不主张表达自由。
G的言论可以代表C社群吗?也不能。因为C社群不是以价值立场凝聚起来的社群。它是一个表达、社交、消费社群。C社群无法得出一致的主张。
但A群体需不需要为己方阵营的个体行为负责任?需要。因为A群体是率先发起审判、输出立场,并要求他者接受己方观念改造的一方。A群体有义务自证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否则其输出的立场将失去可信度。
这里的确存在双重标准,因为站在两边的本来就不是对等的人和责任。
存在价值主张、行动纲领、身份认同的群体,理应对群体的共同使命负责、纠偏。而纯粹对某个事件作出反应的人,却没有互相圆场子的义务。
谁先把问题拔高到公共层面,谁就要承担更高的论证责任。
谁先要求别人改变,谁就得展示自己先改变到了什么程度。
谁以正义之名动员,谁就得保证自己的行为配得上正义。
谁先把具体的人拖进名义的审判场,谁就不能在被反击时突然又想起来自己也是具体的人。
主义、纲领、使命,都不是随便拿来用下,逆风时又丢开的东西。承担不了群体责任的人,更不必声称自己在为了群体献身。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