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报12岁女生校外被掌掴#“12岁女生被当众连扇耳光,最后只是道个歉就完了?”#律师说法##警方介入女孩疑遭多人围堵扇耳光#
安徽庐江这件事,通报说施暴者和监护人道了歉、安排了心理疏导。但网友炸了——当众扇耳光这么恶劣,一句“对不起”就翻篇了?今天从法律角度说几句。
第一,为什么没拘留?卡在年龄上了。
两个施暴者一个12岁一个13岁。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首次把校园欺凌纳入处罚范畴,但按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予行政处罚。不是不处理,是法律确实有这个年龄门槛。
第二,不拘留不等于没后果。
新法明确规定,对不予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会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并开展矫治教育。包括警示教育、心理干预,严重的可以送专门学校。这些措施公众感知不强,但确实是法律框架内的处置手段。
第三,监护人跑不了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受害者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监护人要掏真金白银赔。这不是道个歉就完的事。
最后说两句: 公众觉得“道歉了事”太轻,这个情绪我理解。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惩戒逻辑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矫治教育不是没做,是做得太低调。真正该追问的是:矫治教育有没有落到实处?监护人除了道歉还付出了什么代价?学校日常的欺凌防控做到位了吗? http://t.cn/AXadKb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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