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格力6.17发了一条公告,关于股权激励,要求是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格力过去20年就没小于这个数的,怎么会设置这么奇葩的条件,大概等于送钱,可以这么理解吗?
还有激励股票的资金来源专项激励基金,这个基金是不是用公司的钱,变相给高管加工资
在格力发布的公告中,我们找到了这位网友说的这个条款。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超过 18%(含 18%),且当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则本期股票权益的归属比例为 100%。而历史上格力的净资产收益率一直都远远高于这个数字,过去数年最低18.88%,最高37.44%。所以网上有人据此认为格力这是变相给员工发钱,是损害股东的利益。
但是事情肯定不能只看表面,作为一家企业来说,给股东创造利润是企业自己的职能。同样的,企业给职工发放合理的报酬也是企业的责任。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种事情,肯定是不合适的。以同行业的美的集团为例,美的员工年均薪酬约为22.06万元,而格力约为16.85万元,美的比格力高出约31%。格力生产制造岗位的薪酬和同行差异不大,研发岗位的却偏低。同时格力的薪酬差异与提升增长较慢,也造成了人均薪酬低于同行。想要企业发展,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也是重要的手段。
所以格力现在以相对宽松的条件给员工股权激励,并不是损害股东的利益,更不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相反,给员工较好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吸引人才,对股东的长远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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