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环境步行区域,是否允许“高差”?
(1)最严格的地方(必须零高差):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根据最新的强制性规范(GB 55019-2021),要求应无高差,这是实现无缝衔接的最终目标。
(2)允许有微小高差,但有上限:门槛或门内外地面:允许不大于 15mm 的微小高差,但必须以斜面过渡(GB 55019-2021)。缘石坡道:在采用旧规范(GB 50763-2012)时,允许不大于 10mm 的高差(已经不适应了)。
(3)高差较大时必须设坡道:当高差超过上述微小限值时(如出入口处的大高差),不能仅靠斜面处理,而必须设置轮椅坡道来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GB 55019-2021)。
结论:零高差!否则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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