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解析# 案例:浙江浙商证券 vs 上海久事 - 争抢篮板球期间的3起犯规
比赛情况:
1. 白队0号经队友掩护后从强侧突破并上篮,在争抢未中篮的篮板球期间,白队94号和红队9号在空中发生身体接触,前导裁判宣判白队94号侵人犯规,并判给红队在靠近发生犯规的地点执行掷球入界。
2. 橙队24号经队友掩护后从强侧突破并在罚球线前急停跳投,在争抢篮板球期间,橙队94号和白队21号在篮下发生身体接触,前导裁判宣判橙队94号侵人犯规,并因橙队已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而判给白队21号执行2次罚球。
3. 白队5号在弱侧45°三分线外急停跳投,在争抢篮板球期间,白队10号和橙队94号在篮下发生身体接触,前导裁判宣判白队10号侵人犯规,并因白队已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而判给橙队94号执行2次罚球。
执裁结论:
裁判员们在这3起比赛情况中均作出了正确的决定,且因这3起比赛情况中球均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宣判的犯规均不是控制球队的犯规(进攻犯规)。
1. 在白队0号上篮球离手时,位于篮下的红队9号占据着有利的抢篮板球位置,在他跳起后,位于其身后的白队94号向着红队9号跳起,并在空中先后用伸展的左手臂和右膝与已经抱住篮板球的红队9号的背后发生接触,该接触直接致使红队9号失去平衡并倒地,裁判员宣判白队94号推人犯规,并判给红队在靠近发生犯规的地点执行掷球入界,是正确的决定。
2. 在橙队24号急停跳投的球离手时,位于篮下的白队21号占据着有利的抢篮板球位置,在等待篮板球期间,橙队94号在白队21号身后并朝着他的方向移动,橙队94号先后用伸展的双臂和左脚与白队21号的背后及左脚发生接触,该接触直接致使白队21号失去平衡并倒地,裁判员宣判橙队94号推人犯规,并因橙队已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而判给白队21号执行2次罚球,是正确的决定。
3. 在白队5号急停跳投的球离手时,位于篮下的白队10号和橙队94号在等待篮板球期间卡位,白队10号在贴近橙队94号时便将左臂置于橙队94号的腋下,随后在橙队94号尝试跳起时,白队10号用左臂夹住了橙队94号的右臂,此举限制了橙队94号的移动自由,并使其完全失去争抢篮板球的有利位置,裁判员宣判白队10号拉人犯规,并因白队已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而判给橙队94号执行2次罚球,是正确的决定。 http://t.cn/AXam4v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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