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18 18:01 微博认证: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纸尿裤 有毒##律师说法#我国现行的纸尿裤标准并未将甲酰胺列为检测项目,导致看起来监管机构发出的“合格证”没能挡住风险。即便国标没写甲酰胺,但只要甲酰胺的存在被认定为“不合理危险”,法律就可以管。

如果产品仅检出甲酰胺,但符合其他所有现行标准,是否构成违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处罚,可能不会构成行政违法,但是,如果购买此产品健康因此受损,依然可以依据《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在产品质量纠纷中,消费者不需要证明厂家是故意投毒或厂家疏忽大意,只需要证明三点:我使用了你的产品;产品有缺陷;使用产品导致了我的损害。

据了解,甲酰胺不能直接添加在纸尿裤中,主要来源是商家为了追求柔软有弹性的手感、低成本以及稳定的生产工艺,在使用了AC发泡剂等原料后,又因工艺管控不到位,没能将残留物彻底清除。

另一方面来源是使用了其他被污染的原材料,比如回收翻新。2025年7月起实施的新国标已经加强了对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管控,明令禁止使用废弃或使用过的原材料,如果商家使用了回收、废弃的原材料,查出是使用劣质回收料导致含有害物质,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最高可至无期徒刑。这至少能堵住“回收料翻新”这种严重违法行为的漏洞。

所以,即便商家凭借旧国标躲过了罚款,如果有消费者因此起诉索赔,商家极大概率要败诉赔偿。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大品牌在被曝光后,即便声称“符合国标”,也依然会紧急下架并开展自查,他们怕的不是工商罚单,而是后续可能铺天盖地的诉讼和巨额赔偿。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