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飞刀”费用须走对公账户】2026年6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其中修改后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师外出会诊费用分配制度,按照制度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并依法纳税。这是2005年该《暂行规定》颁布以来首次修改。
医生外出会诊在民间俗称“飞刀”,后来成为医生私下接单、在异地给患者做手术的代名词,作为医生的外快,“飞刀”费用绕过医疗机构的正规收费系统直接支付给医师本人,除了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还由于私下交易往往缺乏有效凭证,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维权也将面临举证困难。
先说结论:中国的医师外出会诊制度,是对美国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拙劣模仿,就如同协和4+4是对美国本科后医学教育模式的拙劣模仿一样,加上在模仿的过程中,我们的制度设计者又掺杂了大量私货,最后的结果就是,在美国运行得好好的两个制度,跑到中国以后就变得完全不可用。
中美医疗体系的最大差别在于,在中国,绝大多数医生都从属于医院,是单位人;而在美国,52.8%的医生是自由职业者,他们和医院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关系,穿梭于不同的医院为患者开刀,是他们日常的工作,不是他们的外快来源。
说白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设计的初衷,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小地方的患者有机会享受高水平医疗服务而设的,而是为了那些个体户医生能多赚点钱而设的。而中国却偏偏没有多少自由职业医生,所以这个制度当然就形同虚设了!
像中国一样,西方最优秀的医生也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和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些顶尖医生同样是医院是投了大量资源才把他培养出来的,所以和中国一样,不会轻易放他出去走穴。比如全球规模最大的医生执业组织——美国的梅奥诊所(Mayo clinic)就规定,会员医生只能为本组织的医院服务,不准去其它医院私接活,被发现了要重罚。
中国的医师外出会诊制度呢,是让医师们上着体制内的班,用本单位花了重金和资源培养出来的技能,去给其它医院的患者治病,钱还不进本单位的公账,都进了医生自己的口袋,你说这个制度能执行得下去吗?
个人的观点,以后医生们遇到有“飞刀”的请求,让患者和所在的医院老老实实走协助流程,让医院按标准程序派他出去做手术,劳务报酬也老老实实走公账,少赚一点就少赚一点吧,合规最重要;患者也别以为“飞刀”医生就是神,来了就能刀到病除,万一手术做砸了,你们别翻脸不认人,投诉他非法行医就阿弥陀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