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砖与摸鱼研究中心
26-06-18 16:03

【投稿】之前在行业内一家很大的公司上班,遭遇了职场霸凌,被忽悠着自愿离职了。当时给的协商方案是让我居家办公一个月,给我这个月工资,算是给了一个缓冲期,(半年试用期,入职第五个月说我不合格),后来才知道,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是必须要有培训和考核的相关记录,而且我要签字的,但是这些都没有,也是后来才得知顶替我职位的人是个关系户,当时想着尽快脱离糟糕的环境,也想继续在苏州立足不要闹太难看,就答应了。
但离职之后,霸凌我的女领导在外边讲我坏话,传到了我耳朵里,而且前领导是苏州本地人,人脉比较广,去找更高一级的领导和母公司反应也没人理,现在离职半年了,打卡记录工资条啥的都没了,想要去申请仲裁的话感觉很困难,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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