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款有毒纸尿裤已下架#
作为一位法律博主,同时也是九个月大孩子的爸爸,读到这条新闻时,心情很复杂。
一边是职业的理性,告诉我法条如何规定;一边是父亲的本能,让我下意识去检查家里的纸尿裤囤货。相信只要有宝宝的家长,都怀着同样的焦虑。
今晚,我们不谈空泛的道理。我就以“爸爸+律师”的双重身份,和大家聊聊,万一遇到这种事,我们怎么用法律保护好怀里那个什么都不会说的小家伙。
作为一个爸爸,我最想问:既然检出风险,为什么有的还在卖?
看到碧芭宝贝、Babycare选择主动下架,这在我看来,是一家企业最基本的羞耻心和责任感。而看到报道里说“好奇小森林”直播间仍在正常售卖,金佰利至今沉默,我第一反应是愤怒,第二反应是必须告诉所有家长——这事,法律是管得着的。
纸尿裤是紧贴宝宝皮肤24小时的东西。如果连婴幼儿用品的安全底线都可以漠视,这不仅是商业道德破产,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一旦后续证实产品缺陷,他们伤害的不只是孩子的身体,更是父母倾注在孩子身上的爱与信任。
很多家长问我,孩子没出现明显症状,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绝对不是。
第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安全危险的,经营者必须立即报告、告知,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措施。“好奇小森林”仍在卖,金佰利未发声,这本身就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我们有权要求他们给个说法:这批货到底有没有问题?
第二,只要你买了这批被检出的问题产品,不管孩子有没有症状,都可以主张权利。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构成欺诈或重大瑕疵。起步就是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价款;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
第三,如果你家宝宝已经出现不明原因的皮疹、过敏,甚至肝肾指标异常,想打官司又怕证明不了是纸尿裤导致的?别怕。《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你不用绞尽脑汁证明“它有问题才导致孩子生病”,而是由生产者、销售者拿出证据,证明“产品没问题,和孩子的病没关联”。这是法律对普通消费者最大的保护。
为人父母,我们想给孩子的,从来都是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一切。我们精挑细选、货比三家,不是为了让毒物离孩子更近一些。
婴幼儿用品的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主动下架是基本的担当,而沉默照卖,是不可容忍的傲慢。
#律师说法#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