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酿事故!这个动作千万别疏忽→】
6月16日晚上18:16分许,在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石源路附近发生了一起因“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小型轿车驾驶人邱某在石源路非机动车道路段停车下客,坐在车后排的乘客焦某下车打开车门时刚好与徐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侧翻倒地,徐女士受伤。
经过交警部门调查取证,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邱某不按规定临时停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乘客焦某下车开车门未仔细观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无责。
交警提醒: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开关车门要注意前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打开车门,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