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尿裤 有毒#
什么??
“好奇”“碧芭宝贝”“Babycare”等多个品牌的婴幼儿纸尿裤中,检出毒性物质——甲酰胺。
作为有娃的人,看不得这种新闻!
看了部分企业回应,说纸尿裤这个没有国标,但这不是企业免责的理由!
法律对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不以“有无国标”为唯一判断标准,而是基于法定的产品质量责任、通用安全底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使纸尿裤暂无专属的“有毒物质(如甲酰胺)限量”国标,但产品若含有危及婴幼儿健康的有毒物质,即违反了保障人身安全的法定底线,企业不能以“无国标”为由逃避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应当具备“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这一基本使用性能。若纸尿裤含有毒物质导致消费者(婴幼儿)健康受损,企业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危及婴幼儿人身安全的纸尿裤,主管部门要进行彻底调查,如果发现确实有问题,该处罚处罚,该移送公安移送公安!
做生意不能一点底线都没有!
#律师说法##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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