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环境中座椅布置的相关规范要求
北京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不可谓不细致,为什么鲜见认真实施到位的座椅?!
(1)总体要求:核心要求是“不占用人行空间、配备无障碍设施、保持合理间距、符合人体工学尺寸”;人行道侧应设置在绿化设施带或行道树设施带内,而非直接紧贴路缘石。
(2)设置原则:城市家具(包括座椅)的设置应优先保障行人通行(《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DB11/ 1761—2020第5.10.2条)。
(3)无障碍要求:预留轮椅空间并符合人体工学;座椅的布置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方便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使用。
(4)间距要求:可以结合街区道路人行道边的环境绿化空间设置休息座椅,其配置间隔不宜大于50米(《北京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2018年第13.3.8条)。
(5)座椅尺寸和人体工学要求:座面高度应为 400mm~500mm(《北京无障碍城市设计导则》2021年第3.6.1条);椅背高度宜为 630mm(同前);椅背角度:宜为 103~112度(同前);扶手,与座面的距离宜为 200mm~250mm;扶手外径宜为 40mm~50mm(同前);材质,与人体接触的材料应保证体感舒适,且不易产生静电(同上)。
(6)设置场景要求:商业、居住区及公共场所周边:商业区、居住区,学校、医院、影剧院、博物馆等公共设施,轨道交通车站、公交车站周边道路应设置座椅(《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DB11/ 1761—2020第5.10.3条);公交车站:站台应设置具有助力扶手和靠背的无障碍座椅(《北京无障碍城市设计导则》2021年第3.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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