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馨花事
26-06-18 07:12

“语言使用论”最初是由维特根斯坦提出来的,他把意义定义为语言在实际生活的使用,即词语的意义并不是它们所指的对象,而是它们在语言中的使用。认知语言学家继承了这一观点,认为语言系统的具体运用对说话人语言知识的获得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以使用为基础”的意义理论观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它采取非解构性的方法研究语言结构。它认为任何一个语言单位都对应一个概念结构,而不管这个语言单位是简单还是复杂,它都是人们在实际的语言交际中不断使用而固化的。因此,不存在对一个复杂语言单位进行分解而获得其意义的说法。在这一点上,“以使用为基础”的认知语义观不同于生成学派。生成学派持语言的分解观,认为具体的语言现象是由一个简化的规则生成的,一切语言表达均可由规则一步一步地生成,这体现了语言的经济性。因此,说话人大脑中语言的生成规则系统和词库系统是分别存在的。认知语言学家则认为,图式化的规则和具体的语言实例之间是没有界限的,它们都是人们语言体验形成的一个认知表征,唯一的区别在于详略度的差异,而这则体现了语言的心理现实性。

(2)“以使用为基础”的意义观在心理现实性上体现了语言的固化过程。说话人的每一次语言事件均会在大脑中留下一个印痕,在反复使用后,该语言事件便最终得以固化,以一个固定语符单位在语言系统中确定下来,在以后的使用中得以自动调用。例如,每一个新产品或新科技都会产生一个(或几个)新词,最初只在一部分人之间使用,但随着产品和科技的普及,这个术语也就成为日常语词的一部分了。如“电脑”、“基因”等等。

(3)“以使用为基础”的意义观认为一个语言单位具有抽象性的特征。这种抽象性特征的提取是建立在人们对该语言单位多次使用的基础之上的。因此,一个语言单位的意义不是固定的,而是一个抽象的属性集合,它会根据其出现的不同场景而具有不同的意义。比如,“刀”这个语言单位在语句“给我一把刀”中,会根据语境的不同有不同的语义,如“菜刀”、“手术刀”、“水果刀”等等。

(4)“以使用为基础”的意义观认为语言单位具有组合性的特征。但它不同于传统语义学中所说的语义组合,而是强调部分组合性,这是因为它采取了“非解构性”的语义观。也就是说,一个语言单位的意义并不是由其组成部分相加而来的,而是由其成分整合而来,即整体的意义大于部分意义之和。

(5)人们在日常语言“使用”的过程中,通过和客观世界的互动体验,形成了对两个事物进行“比较”的能力,并了解它们之间的异同。其中一个事物(事物A)为参照物,另外一个事物(事物B)为比较的目标体。这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非对称关系,以参照体为已有的范畴标准单位,以目标体为新的范畴化客体,从而使得目标体通过参照体得以范畴化归类。目标体(范畴化客体)可以和参照体(标准单位)完全一致,也可以不完全一致。范畴化的过程即是目标体对参照体进行精细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在语言上则表现为对语言的范畴化。例如,我们可以说“A pig is an animal(猪是一种动物)”,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按动物的特征将猪归入这一范畴。同样,如果一个人很脏,或很令人讨厌,或很懒惰,凡此种种具有“pig”属性的,我们就可以通过语言将其归入“pig”的范畴:“He is a pig(他是一头猪)”。

(6)“以使用为基础”的意义观认为,人们在语言使用中会同时将语音和语义进行结合,融入一个语言单位中,从而形成一个象征单位。因此,语言的使用是一个音义结合的过程,二者不可分割。

我们可以通过“mouse”来说明“以使用为基础”的意义观。“mouse”的本义“老鼠”随着计算机的发展而增添了新的意义,这个新的意义最初只在一部分拥有计算机的人群中使用,随着计算机的家用化,人们使用“mouse”的频率越来越高,最终使得“mouse”作为“鼠标”之意固定了下来。

由此可见,人们在“使用”的基础上形成对事物的概念和范畴化,进而通过语言得以体现。因此,“以使用为基础”的认知意义观更强调语言事件的现实性,认为意义源于人对语言的作用,而意义的发展亦是一个从依存性个体到固化个体的过程,并最终在使用中达到自动化。

——束定芳编著《什么是语义学》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