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温饱与发展的必需限定——重读鲁迅5
鲁迅有句名言,对20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中国人影响深远。那句话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这句话几乎成了改革开放之后几代人的核心追求与奋斗方向。然而,很多人都不知道鲁迅对生存、温饱与发展是有限定的,很多人都是在亲身感受到片面追求生存、温饱和发展的恶果之后,才意识到不能简单理解这句话。
鲁迅在《北京通信》(1925)里明确限定了他提出的社会发展目标——生存、温饱和发展:“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
从鲁迅的限定语出发,可以将这三个方面的限定具体化——
首先是对生存的限定:生存绝不是没有自由的、没有尊严的、卑微怯懦的、仅仅只为保命而活着。鲁迅举监狱里的犯人为例,说犯人虽然能活着,“但阙少的就有一件事:自由”。鲁迅又特别指出:半死半生的苟活,挂了生活的招牌,其实却引人到死路上去!生存绝不仅仅是物质生存,还包括精神生存或人格生存。
其次是对温饱的限定:温饱绝不能走向奢侈,不能从生存必需走向消费第一或消费引领生活,温饱只需满足生理需求,而不能进而去满足人的虚荣、攀比、阶层跃进等心理需要。如果说生存的边界不能压缩在生理层面,那么温饱的边界则不能扩大到精神层面。
第三是对发展的限定:发展绝不演变成纵欲,即毫无节制的放纵、毫无制约的无限化和最大化,发展必需人类社会普适价值的节制——受公平正义良知道德的节制,发展还必需生态系统平衡限度的节制——绝不能超越生态限度地发展;发展还绝不能仅仅局限在物质财富和国力地位的领域,发展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领域,即精神上的丰富、人格修养的提升、审美体验的丰盈。
中国人在追求生存、温饱和发展的道路上,已经奔跑了半个多世纪;既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同时也体验到了深远的伤害。有了这些经验教训,中国人再也不能简单化地对待生存、温饱和发展了;而鲁迅对这三者的限定,就是当今乃至未来很长时期的中国人反思重审这三者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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