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和平协议文本由美国一名高级政府官员今日公布:
1. 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及其在现行战争中的盟友签署本备忘录,宣布在所有战线(包括黎巴嫩)立即永久终止军事行动,并承诺从此不相互发动任何战争或任何军事行动,不相互威胁或使用武力,并确保黎巴嫩的领土完整和主权。最终协议将确认在所有战线(包括黎巴嫩)永久终止战争以及本段其他条款。
2. 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承诺尊重彼此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彼此内政。
3. 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承诺在最多60天内谈判并达成最终协议,经双方同意可延长。
4. 本备忘录签署后,美利坚合众国将立即开始解除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海上封锁及任何干扰或障碍,并在30天内完全结束海上封锁。在此期间,船舶通行量将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恢复的战前数量比例进行。美利坚合众国还承诺在最终协议达成后30天内将其部队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附近撤出。
5. 本备忘录签署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将尽最大努力安排商船在60天内从波斯湾到阿曼海及反向免费安全通行。商船交通将立即开始,并考虑到需要清除技术和军事障碍及排雷,将在30天内恢复。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将与阿曼苏丹国进行对话,根据适用的国际法和霍尔木兹海峡沿岸国的主权权利,与其他波斯湾沿岸国讨论确定霍尔木兹海峡的未来管理和海事服务。
6. 美利坚合众国承诺与地区伙伴制定一项明确的、双方同意的、至少3000亿美元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重建和经济发展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机制将在60天内作为最终协议的一部分最终确定。所有相关金融交易所需的许可、豁免和授权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授予。
7. 美利坚合众国承诺按照商定的时间表,作为最终协议的一部分,终止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所有类型制裁,包括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决议以及美国所有单边一级和二级制裁。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上述制裁终止问题的重要性,并表示打算在谈判中立即解决这些问题以达成双方协议。
8.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重申不获取或发展核武器。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同意根据第七条所述时间表,通过双方商定的机制解决浓缩材料库存的处置问题,最低限度方法是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下进行现场稀释。双方还同意根据最终协议中商定的满意框架,讨论浓缩问题及其他与伊朗核需求相关的双方商定事项。最终协议将确认本段条款。双方承认上述核问题的重要性,并表示打算在谈判中立即解决这些问题以达成双方协议。
9. 在最终协议达成前,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同意维持现状。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将维持其核计划的当前现状,美利坚合众国将不施加新制裁,也不在该地区增派部队。
10. 美利坚合众国承诺,自本备忘录签署之日起至制裁终止,美国财政部将发布伊朗原油、石油产品及衍生物出口以及包括银行交易、保险、运输等所有相关服务的豁免。
11. 美利坚合众国承诺使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冻结或受限资金和资产完全可供使用。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将在谈判期间共同商定这些资金的释放程序。这些资金,无论是原账户还是转账,均应完全可用于支付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中央银行指定的任何最终受益人。美利坚合众国承诺据此发放所有必要许可和授权。
12. 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同意建立执行机制,以监督本备忘录的成功实施和未来对最终协议的遵守。
13. 签署本备忘录后,并在本备忘录第一、四、五、十和十一条开始实施且这些措施持续执行的前提下,美利坚合众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将仅就其他条款开始最终协议谈判。
14. 最终协议将由一项具有约束力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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