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骨董羹和随园火锅
范石湖《素羹》有诗云:「毡芋凝酥敌少城,土藷割玉胜南京。合和二物归藜糁,新法侬家骨董羹。」
关于骨董羹究竟是什么,古人说得很多。
东坡《仇池笔记》说:「罗浮颖老取凡饮食杂烹之,名谷董羹。」曾慥《高斋漫录》也说:「禅林有食不尽物,皆投大釜中煮之,名谷董羹。」可见在宋人眼里,所谓骨董羹,就是把剩余食物聚在一起重新烹煮。只是这「骨董」二字究竟何义,却一直众说纷纭。
明人镏绩《霏雪录》认为「骨董」本是方言,原无一定写法。东坡作「骨董羹」,朱子《语类》又作「汩董」。张萱《疑耀》因此说:「今人作古董字,其义不可晓。」
到了清代,解释反而越来越多。沈自南《艺林汇考》说骨董铺之名也由此而来,徐珂《清稗类钞》为之解释说:「骨董,古物也。亦称古董,盖即古铜之音转。」大家各执一说,谁也没有定论。
我姥爷是天津人,从小就跟我说有家里吃剩下的饭,第二顿就能做成叫「折箩」的东西。美食家坏舅说北京也有此法,残余菜肴汇于一碗,再加一热,就是一碗折箩了。东北今天的「合菜」,也多少就是这个意思。
因此我倒觉得,对于骨董羹的解释,其实方以智《通雅》最为近似。他说:
「《梦华录》有馉饳菜(即馄饨),指南引《名物考》有骨董羹,烧树根为榾柮。凡浑沌、馄饨、糊涂、鹘突、榾柮,皆声转。」
这不就是近似折箩的一锅大乱炖吗。他还有一个说法是:
「《说文》:匫,古器也。当作匫董。」
这个解释又近似折箩之「箩」了,那是盛剩菜的器物。但不管取那种解释,骨董羹都是一种不同食材的大杂烩。从纯粹的烹饪角度看,这种东西其实未必高明。各种食物火候不同,滋味不同,硬要聚于一锅,往往谁也不能尽其所长。但可能东坡偏偏就会喜欢它。
一锅骨董羹里,各种食材相互割据又彼此成全。原本各有特色的食物,经过一番滚沸,最终融成一片。这些看似纷乱无用,却充满热闹的景象,东坡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这事若换了袁枚,大概便不会这样想。他在《随园食单》里面有「变换须知」一节说:
「一物有一物之味,不可混而同之。今见俗厨,动以鸡、鸭、猪、鹅,一汤同滚,遂令千手雷同,味同嚼蜡。吾恐鸡、猪、鹅、鸭有灵,必到枉死城中告状矣。」
在袁枚看来,鸡有鸡味,鸭有鸭味,各种食材都应各得其性。若把它们一股脑投入锅里,真的是暴殄天物了。他不仅反对同锅熟,甚至专门立有「戒火锅」一条说:
「且各菜之味,有一定火候,宜文宜武,宜撤宜添,瞬息难差。今一例以火逼之,其味尚可问哉?」
若依此标准,骨董羹简直就是饮食上的大忌。后来读到李光庭《乡言解颐》,列消寒十二事,其中便有火锅。李氏深推袁枚之论,还作诗说:
「沸羹恐烂生花舌,啜醢防然琢句须。如此消寒堪永夕,不须团坐更围炉。」
李诗作得极恶,但他终究还是将火锅列为了北方人民最喜爱的冬季美食。也算是如实记载了可百姓的市井生活。但是人们对于火锅的爱似乎不止于此,缪润绂《沈阳百咏》写盛夏避暑时候甚至也会吃火锅:
「耍青时序报南风,避暑人寻绿树丛。侬自乘凉郎附热,午筵扇出火锅红。」
注曰:「六七月之间,城内铺户人家出郭为避暑之游,强半携带火锅、炽炭以佐野酌。道旁人或异之,余窃以为不必。」
可见火锅已经不只是御寒之具,而是社交的手段了。众人围坐,共守一锅。吃什么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或许是杂沓共处的氛围。市井人所追求的,必然与袁子才那种精细的味觉不同,而是一种更为粗犷不拘的乐趣。
火锅也好,折箩也好,骨董羹也好,都不是此间的主角。人们不求析味之精,便取杂陈之乐。大概袁枚所见到的只是饮食,东坡所见的才是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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