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的回复其实非常清楚。
自喷漆等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人民群众生活中使用的自喷漆、消毒液、香水、清洗剂、杀虫剂、白酒等物品,虽然含有危险化学品成分,但物品的危险性已经通过包装、限量等方式得到有效防控,相关物品经营活动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这段话翻译成 EHS 人能秒懂的话就是,危险性管理和经营许可管理,不是一件事。
一瓶自喷漆可能可燃,可能需要远离火源,可能不能暴晒,可能不能在高温环境里乱堆。
但它不等于经营危险化学品。一瓶8块钱,后背一凉
事情是这样的。
应急管理部官网上,最近有一条留言回复,挺有意思。
一个江苏的小百货店,卖了一瓶8块钱的民用自喷漆,容量430ml,净重235g。
然后,被职业举报人举报了。
留言里说,对方一次性举报了好几家店铺。如果应急局不处罚,就行政复议执法人员,说他们不作为。如果处罚,可能就是10多万。看到这里,普通人第一反应可能是离谱。
但做 EHS 的人看到这里,第一反应大概率不是离谱。
是后背一凉。
因为这事儿真正吓人的地方,不是一瓶自喷漆。
是边界。
我一直觉得,EHS 这个工作最难的地方,不是背多少法条,也不是做多少台账。
这些都难,但还不是最难。
最难的是,把风险放到它应该在的位置上。
什么东西该按危险化学品管,什么东西该按普通物品管,什么东西不需要许可证但需要做储存和消防提醒,什么东西必须上锁、分区、限量、通风、禁火、专人负责。
这些边界,才是 EHS 每天真正消耗脑子的地方。
因为安全管理不是把所有东西都涂成红色。
安全管理是该红的红,该黄的黄,该绿的绿。
如果你把所有东西都打成红色,最后结果不是更安全。
是大家再也看不见真正的红色了。
这就是这瓶8块钱自喷漆最值得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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