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时评
26-06-17 19:40 微博认证:贵州广播电视台《零度时评》栏目官方微博

#司法裁量之外还有母亲的执念# 【#零度观点# :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法治的天平还在继续称量正义】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的案子,二审落槌了。

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驳回被告人梁某滢上诉,维持一审死缓判决。这起案件在司法程序中走过了整整两年,受害者母亲王女士也在这条路上奔波了730多天。

2024年6月9日,27岁的紫雅在自家住所,被同小区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上门滋扰,连续捅刺10刀致死。司法鉴定结论是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一审死缓后,被告人上诉,王女士始终希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已出,评论区里两种声音依然激烈碰撞:一方认为死缓已是“从轻中的从重”,合法合理;另一方坚持“杀人偿命”是朴素正义,死缓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一个法治社会不能只靠情绪评判案件。愤怒之外,我们必须同时理解判决背后的“法理”与判决之外的“情理”。

从法理上看,死缓判决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认定梁某滢的“正当防卫”辩解不成立,也没有自首情节。量刑的关键在于一份司法鉴定结论: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一个在病理状态中行为受限的人,法律对其责任的评价会相应调整。但法院并没有因为病情就直接降档到无期徒刑。梁某滢行凶手段残忍,造成无辜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达到了“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标准。判处死缓,本质上是在严惩恶行和恪守法定情节之间找平衡:死刑的底线没松,法定从宽情节也没无视。这是司法的分寸,也是法律的刚性。

二审宣判后,王女士对维持原判的结果表示满意,但她的终极目标没变,仍希望判死刑立即执行,会继续申诉。她说自己活着的意义就是为女儿讨回公道。

很多网友不理解:既然“满意”,为什么还要申诉?这两者并不矛盾。“满意”的是二审程序没有敷衍、事实查清、法律适用。而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更何况刑事诉讼有“上诉不加刑”原则,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直接加重其刑罚。王女士比谁都清楚这一点,她需要的不是情绪的宣泄,而是程序不被敷衍。她用法律允许的方式继续走下去,不是胡搅蛮缠,更不是不信任司法,只是一位母亲想为死去的女儿再争取一次。

从程序上看,这起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视。法院组织庭前会议,检方依法履职,辩方充分辩护,被害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专家出庭,旁听人员覆盖社会各界。每一项程序都在依法运行,每一份权利都得到了保障。

法律能量出是非的尺度,却填不满失去亲人的空洞。一份判决定得了当下的纷争,定不了生者往后的漫长岁月。尊重司法的每一次裁量,也尊重一位母亲不肯停下的脚步。毕竟,正义最扎实的底气,既来自判决的公正,也来自它容得下每一份对公道的坚持。 http://t.cn/AXaHLK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