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波律师
26-06-17 19:07 微博认证: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男童被砸死小区撤掉所有大理石桌##律师说法# 民事赔偿上有个规定叫“过错推定”。《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先认为物业有错,除非物业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证明是别人故意推倒的,或者地震等不可抗力弄倒的。但现实是,正常来说3岁小孩弄不倒一张正常固定的石桌。桌子能被弄倒,说明它没固定好、有缺陷。更何况根据相关报道,其他业主早就投诉过桌子不稳,物业依然不加固、不围挡、不警示。所以,物业想证明自己“没过错”,不太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监控拍不到,会不会是小孩调皮攀爬弄倒的,物业能免责吗?
3岁幼童天性好动、缺乏危险识别能力,有时会短暂脱离大人视线,不能苛求家长24小时寸步不离。只要桌子本身存在隐患且物业未尽安保义务,物业就脱不了干系。

如果查实这批大理石桌在小区交房时就存在没有固定、设计不合理的缺陷,那开发商交付了不合格的设施,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起事件可能不仅仅是民事纠纷。物业如果长期漠视安全、巡检不到位、出事应急处理违规,住建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降低资质、行业通报等行政处罚。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这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警方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如果物业隐瞒隐患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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