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融媒
26-06-17 15:38 微博认证:宿松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25元 安徽#高温津贴# 来啦~】6月16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安徽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25元,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气温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