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音乐行业存在一道难以回避的不公平:一首歌曲走红,流媒体播放、影视剧商用、线下翻唱演出源源不断产生收益,词曲作者能长期拿到版税,可赋予歌曲血肉与灵魂的编曲人,大多只能领取一笔一次性制作劳务费。歌曲后续所有商业红利,都与编曲创作者彻底无关。
很多人误解编曲只是简单配器加工,算不上独立创作。但从事音乐多年我深知,一段单薄旋律,经过不同编曲的和声、节奏、器乐编排、段落设计,会生出完全不同的气质与传播生命力。不少广为流传的作品,让人记住、打动听众的核心亮点,恰恰出自编曲的巧思。只结算一次性酬劳,等于只买断一段劳动,却剥夺了创作者对作品长期价值的分配权,无数幕后编曲人常年只能依靠零散订单糊口,无法凭借自己打造出的热门作品获得稳定长效收入。
现行版权体系与行业惯例,长期只侧重保护词曲著作权,编曲的独创性价值被习惯性忽略。著作权法对编曲权属界定模糊,行业合同普遍采用买断模式;短视频、数字流媒体时代海量长尾收益诞生,这套失衡的分配规则,进一步放大了幕后创作者的生存困境。
想要改变现状,需要行业各方同步做出调整。第一,音乐人、唱片机构签订编曲合作合约时,应当摒弃纯买断条款,明确约定编曲人版税分成比例;第二,各大音乐平台完善编曲分润结算通道,建立标准化账户,播放、商用、演出收益自动拆分给编曲创作者;第三,音著协等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完善编曲登记、代收分润机制,从制度层面认可独创性编曲的财产权利。
我自己在创作、发行与对外授权作品时,始终坚持不给编曲一次性买断,主动约定长期收益分成。在新疆本土音乐交流、产业推广活动里,我也持续向同行普及编曲版权意识,呼吁大家正视幕后创作者的劳动价值。
如今已有平台开放编曲自主分润功能,个别司法判例也认可具备独创性的编曲属于原创成果,但标准化、全覆盖的编曲版税体系仍远未普及。
尊重编曲者版税,从来不是争夺利益,而是完整承认一首歌曲全链条的创作付出。只有让每一位参与创作的音乐人都能共享作品长远收益,音乐行业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走得更稳、更远。 http://t.cn/RMJI3l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