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商标维权这件事儿本质上没有任何问题,就因为个体户自身的弱小,就引发舆论大谈“以强凌弱”,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小微企业在商标侵权领域就可以拿到免死金牌了?以后都可以按照以强凌弱的规则要求维权方放弃维权,侵权方维持原状?再进一步,多大的企业算“强”,多小的企业算“弱”?有标准有依据吗?
发布于 上海
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商标维权这件事儿本质上没有任何问题,就因为个体户自身的弱小,就引发舆论大谈“以强凌弱”,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小微企业在商标侵权领域就可以拿到免死金牌了?以后都可以按照以强凌弱的规则要求维权方放弃维权,侵权方维持原状?再进一步,多大的企业算“强”,多小的企业算“弱”?有标准有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