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二审驳回梁某滢上诉#还能申诉到最高法吗?至少应该判定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需要赔偿被害人吧,毕竟又不是第一次这个杀人法故意出来找事儿啊,怎么一杀人了就成了精神病人了啊,之前各种闹的时候这家人没说自己的杀人犯“孩子”是精神病吗?还有我觉得我国法律上的无期徒刑不应该叫无期徒刑啊,因为你又不是真正的无期,最高20多年,所谓的表现好了还能减刑,十几年就出来了,这对于杀人犯合适吗?对于被害人来说合适吗?根本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啊!法律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及时进行修改,一天天的光学着废死,为啥不学人家能判30年50年100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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