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浅
26-06-16 21:13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遭前经纪人索赔千万 张柏芝胜诉#
案件编号及审理法院:香港高等法院,主审法官欧阳浩荣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余毓兴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全部诉讼请求,张柏芝胜诉,原告承担张柏芝一方讼费
判决核心理由:法院采信张柏芝一方主张,认定争议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系伪造文件,合约上张柏芝签名系他人假冒
法院同时认定,后续是余毓兴选择不再安排张柏芝出演电影,而非张柏芝单方面违约
2011年7月,张柏芝签约余毓兴所属的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签约时张柏芝刚离婚,需要资金用于置业,余毓兴以4000万港元片酬预付款为条件,与张柏芝签订电影合约及经纪人合约,约定张柏芝需参演6部电影。
原告入禀状指称,双方于2011年7月及2012年5月分别签订《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及《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余毓兴先后预支共4276万港元片酬,要求张柏芝参演共6部电影。原告指张柏芝未履行合约,追讨至少1276万港元(约人民币1159万元)。 http://t.cn/AXaOfI5w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