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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16 17:52 微博认证:《每日热搜》栏目官方微博

#54岁男子不适被送女友家猝死#【五旬男子宿舍休息身体不适,公司人员按其请求送往女友家后死亡!亲属起诉公司索赔110万,判了】#按员工要求送女友家猝死公司被判无责# 54岁男子洪某身体不适在宿舍休息,公司人员按其请求将他送往女友家。洪某先后前往诊所、医院诊治,后在女友家死亡,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洪某亲属认为,公司应将洪某送至医院而非女友家,因延误送医救治存在过错,起诉公司索赔110万余元。@红星新闻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书,驳回洪某亲属上诉。此前一审法院认为,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驳回洪某亲属的诉求。

54岁搬运工洪某平日住公司宿舍,节假日常居住女友家中。2024年1月21日洪某身体不适留在宿舍休息,主动提出想去女友住处,公司便安排司机将其送至女友家。抵达后洪某自行前往诊所输液,当晚11点前往医院就诊,短暂治疗出院后,次日在女友老家因急性心肌梗死身亡。

事后洪某家属认为,公司明知他身体不适,未直接送医而是送往女友家,延误救治致其死亡,起诉公司索赔110余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全部诉求。法院表示,送洪某前往女友住所是其本人主动要求,事发时洪某意识清醒、能自主行动,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自行承担健康风险。同时没有证据能证明,从外表可判断洪某病情危重、存在即刻生命危险。洪某到家后自行就医,距离公司送他的时间间隔很久,不足以认定公司耽误救治,公司行为不存在过错,和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

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核查全部案情,认定一审事实清晰、法律适用无误,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红星新闻) http://t.cn/AXapFy8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