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车润海
26-06-16 17: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经典真题30解题思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发现好友王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滥用食品安全监管职权,未依法将王某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22-10,非/单)

A. 滥用职权罪

B. 徇私枉法罪

C. 食品监管渎职罪

D.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答案】C

【题眼】“滥用食品安全监管职权”;“未依法将王某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客观行为包括:

1: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

2、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未按规定查处;

3、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

4、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

5、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滥用职权,对于依法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应认定为食品监管渎职罪。C项当选。

食品监管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且食品监管渎职罪属于重法,故对甲应当以食品监管渎职罪论处。A项不当选。

甲不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因此甲不构成徇私枉法罪。B 项不当选。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特别法,也是重法,故应当优先适用。D项不当选。

【提示】《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食品监管渎职罪修订为: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决战考研#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