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幼儿园亲子活动猝死事件##律师说法# 这起“亲子马拉松父亲猝死”的事件,不仅仅是一场意外,也牵涉到活动组织者幼儿园是否尽到了法定义务,以及责任该如何划分的问题。
一、幼儿园的“免责声明”管用吗?家属签了算不算?
新闻里提到,邀请函里有一份声明,写着“非组委会原因造成的伤害死亡不赔偿”、“因不遵守规定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
《民法典》规定,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这种条款是无效的。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份声明是孩子外婆签的,而参赛的是父亲董端,董端本人并没有签字。从合同相对性来说,这份声明对董端也没有约束力。
二、幼儿园有没有责任?关键看什么?
主要看幼儿园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怎么判断幼儿园尽责没有?主要看三个环节:
准备充不充分:5公里的迷你马拉松对体力有要求,幼儿园有没有要求家长提供健康证明?有没有给参赛人员买意外险?有没有制定突发疾病应急预案?如果都没做,那就是事前准备缺失。
措施落没落实:现场有没有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AED等设备?如果只是让老师维持秩序,没有医疗点,存在事中保障不到位。
救没救到位:如果事实如家属所说,现场没人会专业施救,是路人打的120,定点救护车也没及时发挥作用,那幼儿园在事后救助上存在重大延误。
如果幼儿园在以上任何一个环节存在缺失,幼儿园就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三、死者自身有高血压等病史,是不是要自己担责?
死者自身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不会免除幼儿园的责任。
医院病历显示,死者有高血压病史,且怀疑有心脏病史。作为成年人,他应该知道自己患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却依然参赛,自身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
但是,参与者自身疾病,不代表幼儿园就能完全不负责。 除非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已经做到了安全保障,否则只要幼儿园在保障上有漏洞,要按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没买保险,是不是幼儿园就得全赔?
没买保险是幼儿园的过错,赔偿由幼儿园自掏腰包。
举办这种体育类活动,购买意外险是对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双重保护。万一出事,大部分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兜底。
幼儿园没买保险,这只是意味着保险公司不会赔钱,并不影响赔偿责任的认定。该赔多少钱,还是按幼儿园的过错比例来算,只是这笔钱得由幼儿园自己掏了。同时,“未购买保险”本身也是幼儿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亲子活动不能只图热闹,安全预案不能只停留在纸上,急救设备和人员绝不能省,而家长也要量力而行。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