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16 11:33 微博认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重拳出击:彭山公安查处一起吸食“笑气”案 抓获违法人员6名#百日攻坚行动#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整治涉“笑气”等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违法行为,近日,彭山区分局精准研判、快速出击,成功查处一起聚集吸食“笑气”案件,当场抓获违法人员6名,现场查获“笑气”吸食工具若干,坚决打击此类违法乱象。

近期,彭山公安禁毒缉毒大队联合凤鸣派出所民警在对涉毒重点场所清查中发现:有人聚集吸食“笑气”。该行为不仅危害自身身体健康,还存在极大社会治安隐患。掌握相关信息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分析研判,固定相关证据。

时机成熟,民辅警迅速行动,前往涉案聚集地点开展突击检查。现场当场控制吸食“笑气”的6名违法人员,依法查扣涉案“笑气”气罐2瓶,气球若干。经现场询问、尿液检测及调查取证,6 名违法人员对聚众吸食“笑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彭山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6名违法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普法与安全警示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挥发性气体,因可使面部肌肉痉挛而出现发笑表情,因此被称为“笑气”。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虽未列入传统毒品目录,但具有极强的成瘾性和神经毒性。短期吸食会造成头晕、胸闷、意识模糊、肢体失控,极易引发摔倒、交通事故等意外;长期滥用会破坏人体维生素B12吸收,造成神经系统不可逆损伤,引发肢体麻木、肌肉萎缩,严重者可导致瘫痪、窒息死亡,对身心健康危害巨大。更是诱发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交通肇事等各类案事件的重要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笑气”,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聚众吸食、为他人吸食 “笑气” 提供场所、工具,也将受到治安处罚。

彭山公安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务必认清“笑气”“上头电子烟”等新型物质的真实危害,摒弃猎奇、盲从心态,坚决抵制各类非列管成瘾性物质。不要轻信 “无害、解压、娱乐”等虚假说辞,自觉远离“笑气”及各类违禁物品。如发现有人非法售卖、聚众吸食 “笑气” 等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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