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建议
鉴于融券系统出现致命BUG,已经导致二级市场交易出现巨大混乱。我随机抽取了十六只已经形成下跌螺旋的弱势个股,每天盯盘持续一个月,观察到“买不完,根本买不完”的贝莱德现象,市场上实际流通的股票数量超过了登记可流通股数量,出现幽灵股票的交易。故在此郑重建议,立即停止融券系统的运转,以免产生更大的混乱。
附文:
BUG1:证券出借流转不做全链条股权核销,同一份股份双重确权
规则原文依据:《中证登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第七条、划转条款
出借人账户仅做账面冻结,不注销股权登记名册;融券卖出后,二级市场买方账户全额登记同等股份;归还股份仅做账户资金 / 证券划转,无全链路股权核销校验机制。
漏洞机理:
一份原始股份同时存在两份有效登记:出借人名下享有分红、投票权益;二级市场接盘者名下拥有可流通交易股权,市场流通筹码凭空虚增。
衍生恶性问题:
① 下跌周期融券集中卖出,凭空放大市场抛压,形成负向循环砸盘;
② 无法真实统计市场实际流通总股本,流动性、筹码供需数据失真;
修补现状:仅区分 “所有权 / 使用权” 文字解释,底层登记核销逻辑完全未修改,曝光多年仅口头搪塞,无系统层面改造。
深层死结逻辑:
本质是融物、融资两套互斥逻辑强行混搭造成法理冲突,形成无法自洽的结构性矛盾:纯粹实物出借属于融物逻辑,出借人保留完整所有权,借入人仅享有使用权、无权处置变卖;融券做空本质是融资行为,借入人必须获得完整处分权才能将股份在二级市场卖出,而 A 股现货交易规则规定买入方会取得排他、完整的股份所有权并完成登记。制度一边定性为 “仅让渡使用权的出借”,一边允许借入人处分过户,直接造成还券周期内同一标的并存两份具备公示效力的所有权登记,违背一物一权基础法理。
发布于 湖南
